“伪女权”何时能够消失 让网暴 造谣者得到严惩

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大叔让她检查自证清白。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某大学保研博主微博账户“注册不了张z”将在地铁认为路人偷拍的视频放到微博中,引起微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社交平台讨论,引起很大争议随后删除微博,但是因为博主以“猥琐男”“偷拍”“女性”为引将不存在事件扩大影响,被网友扒出个人抖音账户、快手账号以及生活照身份证等信息。通过短视频以及新闻媒体的证实相关消息,这又是一场“网暴”出位的新闻,所以在整理相关信息博主越看越气愤。

整理几点:

  • 当事人博主发现“偷拍”检查路人手机相册并未发现偷拍内容(如果路人存在偷拍,以目前手机储存应该有很多偷拍内容)
  • 经地铁工作人员调节和解(新闻媒体证实由警方调节,最终和解)
  • 当事人通过微博发布地铁录制视频,视频中给路人标注“猥琐男”(和解!未偷拍!事后将路人称为“猥琐男”发布到网络,居心何在?)
  • 当事人在不同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同人设内容制造评论区互怼(摘自微博网友拆台CT:在小H书做独立女性,在DY教女生要彩礼,在KS反对彩礼,在微博打拳。)
  • 网友扒出当事人为某川大学保研硕士而且还是新闻系(制造这场热点也并不奇怪,现在有些人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编造新闻,特别短视频平台上)

“注册不了张z”在微博最后发布一条微博中有一句”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该条微博已经删除),当前社会有一部分人群虽然使用智能手机,实际自己并玩不转互联网流行的app软件,有些年纪大一点人群会经常使用抖音、快手这些app,但是他们很多是会刷视频浏览app可是他们并不会登录这些app,综合他们不登录app和以往刷视频浏览习惯,短视频app给他们推送的内容都和他们刷过的视频相似,很少会推送其他内容,。再者使用微博很多人都不使用微博,不止这些年纪稍大人群,有些年轻人也不会频繁刷微博甚至都不用微博,虽然一些人有微博账号但是他们很少用。

你让路人发声?他知道什么?为什么要发声? 前因后果他自己都不了解!


再说这两年有个网红虚构事件,诬陷造谣他人,导致他人经济以及人身收到损失和伤害,这位网红曾经说过“自己怎么会拿女性声誉去造谣”,最终在受害人多方收集证据下终于敲定了这个网红是造谣!这位博主你和这个网红有什么区别?凭自己作为女性、专业新闻科系学生优势去造谣,博取流量制造热点出位?难道造谣不触犯法律?

你要了解这些年“女拳”的演绎造成的后果,尊重女性、保护女性、呵护女性,但绝不是任由她伤害人!合情合理!也要合法!遵纪守法!你这是为那些伪女权作为榜样,无休无止的去女性群体带来伤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惩造谣、诬陷!不是简单的警告!要让这种人知道我们中国法律在逐渐完善,任何人必须遵纪守法,而不是无视法律的存在!


博客很久不更新了,有些事情刷多了比较气愤!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但是有些人就是把互联网作为违法的开端!我想对“注册不了张z”这位伪女权说一句:博主2天实际在互联网各个平台看到很多你的相关信息,但是作为正能量博主没有发布你的信息,只发布了几段博主比较想说的话,还是博主经常会说的一句话“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你在网暴他人,但是博主并不是像你网暴路人一样去网暴你。(博主内心在克制自己***************************************************)

 

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 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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