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app平台有位网友在商店购买商品,遭到店家拒收零钱对待,该网友最后强势说明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并将几枚1角硬币放在柜台转身走了。此视频被上传在短视频平台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该网友,但是建议语气温和相信商家会收取零钱。
其中只有一位网友表示“支持商家拒收零钱”,然后诸多网友对此评论进行回复向这位网友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是并没有得到这位网友的认可,后得知这位网页也是个体商户,但是在平时收款都会为客户抹零。但表示并不相信拒收人民币会违法,随后博主和这位网友交流了解了一些事情,原来这位网友曾经在有几百元零钱带到某银行换整钱的时候,遭到了银行的拒绝后协商网友自己将零钱清点并按照银行要求包裹为一定数额的包装。其实这个也并不是太大的问题,相反将这些零钱交由银行工作人员,也是需要清点,可能在哪个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太忙,相互理解一下。
是什么造成了储蓄用户对银行失去信任度?这些错误并不能全甩锅给用户,作为金融储蓄机构也应该反省!在博主中学时候在中国邮政取钱被银行柜台嘲讽“200元还值得取,自己去外面ATM机取”,哪个年代1块钱就可以吃一顿午饭。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不是非要用到邮政储蓄,我宁愿多跑点路去别的银行。
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条属于妨碍人民币的情形。
《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百度回答)